首席律师更多>>
徐君霞律师,上海汉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法学硕士,最高人民检察院民行案件咨询专家;上海律协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委员;浦东新区专业人民调解中心首批特邀调解员;上海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法律专家;上海律协评定的建筑房地产、婚姻家庭律师资深婚姻律师。 徐律师二零零七年开始从事律师工作,至今已经为上百家企事业单位提供过法律服务,并承办过数百件诉讼案件和非诉项目。[详细简介]
联系我们更多>>
联系人:徐君霞 律师
手机:180 1632 0616
电话:+86-21-51877676
传真:+86-21-61859565
邮箱: 35787493@qq.com
律所:上海汉盛律师事务所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729号
陆家嘴世纪金融广场1号楼 22层、23层
交通线路:
地铁:地铁四号线、六号线 蓝村路站 下车步行10分钟
关键词:上海合同律师
来访路线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729号陆家嘴世纪金融广场1号楼 22层、23层
公共交通:地铁四号线、六号线 蓝村路站 下车步行10分钟
 
什么是预期违约?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4-08-26

  预期违约

  1.概念

  预期违约也称先期违约,是指在合同履行期限到来之前,一方无正当理由明确表示在履行期到来后将不履行合同或者以其行为表明履行期到来后将不予履行合同。

  2.预期违约的样态

  预期违约包括两种形态:

  明示预期违约是指一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明确向对方表示履行期到来之时将不履行合同;默示预期违约则是指在履行期到来之前,一方以自己的行为表明在履行期到来之时将不予履行合同。

  3.预期违约的法律后果

  (1)对方当事人可以直接解除合同请求对方承担损害赔偿等违约责任。

  (2)对方当事人也可以不解除合同,待履行期届至时请求履行,对方不履行时再行请求损害赔偿。

  知识延伸:实际违约

  1.履行不能。即当事人想履行但是由于主客观原因不能履行。

  按不同的标准可分为主观履行不能和客观履行不能、自始不能和事后不能、全部不能和部分不能、一时不能和永久不能。应注意的是,如果履行同时符合自始不能、客观不能、永久不能和全部不能,此时合同是无效的,而不是违约的问题。
  2.拒绝履行。即合同履行期到来之后,一方当事人能够履行而明确表示不予履行。

  3.迟延履行。即合同履行期届满,债务人能够履行而未履行,也没有明确表明将不予履行。

  4.不完全履行。即已经履行但其履行不符合合同的约定。

  (1)瑕疵履行(交付的标的物不合格)

  (2)加害履行(交付的标的物不但不符合合同约定,还给对方造成其他损失。)

  加害履行既是违约又是侵权,构成违约与侵权的竞合。


上海合同律师 徐君霞律师 手机:18016320616
网站首页 | 首席律师 | 联系我们 | 网站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