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徐君霞律师,上海汉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法学硕士,最高人民检察院民行案件咨询专家;上海律协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委员;浦东新区专业人民调解中心首批特邀调解员;上海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法律专家;上海律协评定的建筑房地产、婚姻家庭律师资深婚姻律师。 徐律师二零零七年开始从事律师工作,至今已经为上百家企事业单位提供过法律服务,并承办过数百件诉讼案件和非诉项目。 [详细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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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君霞 律师 手机:180 1632 0616 电话:+86-21-51877676 邮箱: 18016320616@qq.com 律所:上海汉盛律师事务所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768号汉盛律师大厦 交通线路: 地铁:地铁4号线向城路站下车步行5分钟、6号线浦电路站 下车步行10分钟 关键词:上海合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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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劳动合同解除权的手续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4-08-26
《劳动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既是法定程序也是法定条件。提前三十日通知为劳动者的预告行为。三十日期满后劳动者应作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否则,该预告行为不能发生预期的法律后果。劳动者依法或依约支付赔偿金或违约金的责任不能免除。 上海合同律师 徐君霞律师 手机:1801632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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